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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生命防火墙” 建筑材料防火性需过关

2010年11月15日下午,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28层的胶州教师公寓发生火灾,上海公安、消防等部门出动了25个消防中队、百余辆消防车以及三架警用直升机投入救援当中。目前已致使 53人遇难,70余人受伤。

2009年2月9日晚,北京商务中心区,正在建造的高159米的央视大楼发生火灾,滚滚的浓烟一度将正月十五的圆月完全遮蔽,北京市119指挥中心调派了16个中队、54辆消防车赶赴现场。由于消防水压不足,消防水枪只能打到三四十米高,无法控制近百米的火势。大火最终导致一死七伤。

如今,每个城市都想拥有一座可以成为城市地标的高层建筑,楼层越建越高,然而,“第一不好当”,高处不胜寒被各地反复验证。这不仅让人有疑问:楼高了,安全隐患也高了?

我国规定“凡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都属于高层建筑,超过50米的称为一类高层建筑,超过100米的被称为超高层建筑。

这些令人叹为观止的高度,却成了火灾中及时救援的最大障碍。目前为止,云梯和喷水的高度一直难以追上高楼的成长高度。由于高层建筑的楼梯间、电梯井、管道井、风道、电缆井等竖向井道多,如果防火分隔处理不当,发生火灾的高楼就好比一座烟囱,竖向井道则成为火势迅速蔓延的途径。有资料说,在火灾燃烧猛烈阶段,各管井烟气扩散速度可达3—4米/秒。以一座高度为100米的高层建筑为例,在无阻挡的情况下,半分钟左右烟气就能顺竖向管井扩散到顶层。

此外,上海和央视的火灾事故相似之处是在建筑外墙外保温施工工程中,由于施工不规范引发火灾。全国人大代表、同济大学建筑材料研究所所长张雄教授告诉本网记者,在央视大楼火灾发生后,2009年12月国家公安部和住建部联合发文规定:100米高度以上的住宅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应达到A级;高度大于等于24米小于50米的其它民用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或B1级。达到国家规定A级和B1标准的保温材料,在一般情况下不易燃烧,即使有火星也不至于引发类似央视和上海胶州路高层如此严重的火灾。因此严格把关建筑材料防火性能,是构筑民用建筑“生命防火墙”的重要环节。如果让质量未能达标的建筑材料和保温材料用于建筑,那么它的安全隐患就随着楼层的增高而增高。

张教授说,高层救火仍是一个世界范围的难题。为了防灾和减灾,首先应该从建筑构造上和消防设施方面构筑“生命防火墙”。例如:在国外,有国家规定超高层建筑每14层就要设有一个避难场所。而国内的高层建筑却多数没有相应的预防措施。其次,应该进一步改善高层、超高层建筑救火设施能力。目前,上海和北京在国内高层救火方面设施和能力相对比较强,已拥有高达90米救火云梯,历次的高层火灾救援演习也证明了北京和上海具有高层火灾的救援能力。但是由于高层建筑个体构造上的差异,使得实际救援工作不可能达到演习时预定的效果,楼层越高实际存在的安全隐患也就越高。“为生命建立一个防火墙,是我们在建筑中需要注意和做到的,也是需要引起有关部门和全社会关注的。”他说。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院长朱文一认为,这两起比较重大的高层起火就是都是秋冬季节,都是发生在建筑物修建和装修过程中,材料的暴露成为安全隐患之一,这种安全隐患本身的存在与楼层的高低没有关系,但是楼层越高,就会越加重灾难发生后果的严重性。再由于干燥的天气使大火更容易蔓延,百米以上高层建筑灭火本就是一个难题,“意外”一旦出现就更加剧了高层的危险性。